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《关于做好科技系统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工作的通知》(浙科发政〔2012〕245号)和《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浙科发高〔2016〕88号)精神,经各区、县(市)科技局、经开区、大江东科技局推荐,我委审核,决定认定杭州东日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等880家企业为2017年杭州市第一批浙江省科技型企业。
为维护我公司信誉和形象,坚持合作共赢,反对不公平竞争,诚实守信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,促进检验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,我公司作出如下自我声明
为保证本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质检总局第163号令)、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质检总局第165号令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、CNAS-CL0l:2006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、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》(2006年农业部令第7号)、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主席令第21号)等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、科学性、准确性和第三方公正性地位,维护生产者、经营者和其他用户的正当权益,特